| 11月3日,流窜豫冀皖鲁4省、作案20余起、残杀60余人的凶犯杨新海在河北沧州被警方捕获。在杨新海的家乡河南正阳县汝南埠镇,隔着一条汝河就是平舆县。在杨新海疯狂杀人的同时,平舆县玉皇庙乡也出了一个同样凶残的黄勇,他的手上负有17名少年的血债。杨新海被抓获7日后,黄勇亦落网。两名凶手作恶持续二至三年,均在当地民间引起长时间的惊恐。但两桩“连环案”,尤其在黄勇案中,受到生命威胁的民众未能从政府及警方得到只言片语的警示。而这些警示,或许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 “不破不报”,是多数情况下警方对公众采取的态度。但学界的看法和民众的要求却与此不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主任郝宏奎教授明确表示:“治安问题、犯罪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应该享有知情权。” 有学者认为,在案件信息披露问题上,警方会认为披露信息会影响破案,这种思路是以破案率为参照,而不是以公民的生命安全为最大目标。无可置疑,破案率和公民安全之间有直接联系,但如果单纯以破案率为目的,就可能带来最终目标的错位。 郝宏奎表示:“公众占有这些信息,有利于实施有针对性的个人预防或家庭预防防范措施;同时可以借此引起公众、舆论乃至党委政府对治安和犯罪问题的关注,更好地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到打击、防范、控制犯罪的活动中来。” 一个可资借鉴的例证是,2002年下半年,就在杨、黄二人疯狂作案的同时,美国华盛顿地区也遭遇了类似于杨、黄两案的“连环枪手危机”,警方几乎同步公布的信息包括:被害人的情况、凶手留下的信件内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破案采用的高科技手段等。美国一名卡车司机根据警方提供的线索报警,警方迅速将两名疑犯抓获。这起连环枪手案在警方与民众的互动合作下短短20多天就迅速告破。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张成福教授认为:“提供公共安全由公安机关单兵作战是不能完成的,应在整个社会建立防控网络。建立以警察机关为中心,结合政府(主要指公安)、企业、社会(主要指社区)、公民本身的网络系统,是整个世界的治安管理趋势。”(据《新闻周刊》2003年第45期刘滢吴佩霜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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