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人民为中心 打造安逸幸福泸州



  • 组织志愿者参加泸州“3·15”主题消费活动启动仪式,设立消委宣传台开展宣传活动



    川渝合作维权解纠纷,跨区域协作助农获补偿



    泸州璧山消委联合举办川渝比邻地区(首届)消费维权能力提升培训班



    3名消费维权专家律师(志愿者)作客“天天315”直播间,现场回答消费者提问

      2023年,泸州市消委会在四川省消委及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 安逸幸福泸州”年主题,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动消费维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泸州市消委会连续6年被中消协授予“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3年3月10日,泸州市作为四川省唯一代表在第二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与发展论坛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A
    坚持共管共建共治
    优化改善消费环境
      泸州市消委会坚持高起点谋划,构建齐抓共管格局。确定维权年主题,制定系列活动方案,合力做好做强消费大市场。结合泸州消费市场实际,泸州市消委会确定本市2023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安逸幸福泸州”,下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将“开展消费调查”“组织优化消费体验”“组织消费宣传指导”三大活动列于其中,确定了贯穿全年的各系列活动。
      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安逸幸福泸州”“3·15”主题消费活动。3月10-12日,泸州市消委会联合各部门,在本市西南商贸城1、3、5区开展了“3·15”主题”消费活动,并于3月10日上午开展了活动启动仪式。据不完全统计,此次活动汽车类3天时间总销量224台,现场集客2498组,两场直播累计有30万余人观看。
      举办“提振消费信心,安逸幸福泸州”“3·15”主题晚会。由泸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消委、市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提振消费信心 安逸幸福泸州”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晚会举行。晚会现场发布了“四川省泸州市·重庆市璧山区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展示了“红榜”企业,公布了“黑榜”真实案例,为消费维权专家发放聘书,向4家行业协会赠送《重点领域消费纠纷调处指南》。
      组织“优化消费体验”活动,制作“3·15”观察100秒系列短视频。选择了爱尔眼科、“五比一酱油”、泸旗酒业等多家诚实守信、管理规范、影响力大的行业企业,组织开展了“优化消费体验”活动,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任观察员或体验官,随媒体主持人深入到参与企业的公司、店面实地体验,制作探店100秒短视频,利用手机端视频作传播。
      坚持高标准落实,凝聚共建共治合力。坚持示范引领。制定下发了《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专家工作规则(试行)》,建立消费维权专家库,聘请了26名各行业、各部门消费维权专家全程参与日常消费纠纷专业技术咨询及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示范创建单位评定。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指导泸州老窖、川酒集团等大型企业开展放心舒心示范创建活动,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消费环境建设,积极引导古蔺县太平古镇四渡赤水纪念馆、叙永县鸡鸣三省石厢子等长征文化公园重点场馆景区、泸县龙桥文化生态园等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共创建消费环境示范单位224个。
      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预付式消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市多部门联合针对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化妆品等行业及综合商圈开展预付式消费侵权治理专项行动,在全市联合中发现问题71起,通过约谈或责令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
      强化宣传教育。重点时段抓好及时教育,利用“3·15”主题活动、法制宣传周、“双11”等时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预付式消费纠纷典型案例的宣传展播,发布提示警示、典型案例、警示情景剧及信息报道。
      坚持高效率推动,创新消费维权服务机制。全面推进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动,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作,推动建立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近日,由叙永县消委调解的为期一年的群体性投诉纠纷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以现金及车位使用权等方式共向49名购房业主补偿69万余元,调解协议在叙永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出台了《泸州市消委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试行)》,编号下发各区县消委组织参照执行。探索在街道、社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引导和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消费纠纷处理。

    B
    坚持共谋共商共享
    推动川滇黔渝消费维权协作
      2021年以来,泸州市消委会、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先后与重庆市璧山、荣昌、江津、合川、黔江等地区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共同打造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区,建立川渝地区同城化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共同搭建消费纠纷异地维权平台、共享川渝特色消费资源。
      维权思路共谋,合力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川渝比邻地区互通了消费维权信息,编制了《泸州江津璧山消费维权工作动态》16期,共享消费维权工作动态信息300余条。与璧山区联合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消费体验活动,与江津区联合在叙永县开展放心舒心消费体察活动,联合自贡、内江等地开展了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体察和交流座谈。开展了四川.泸州2023 川渝比邻地区消费维权交流会暨“千年荔城,甜美合江”消费体验等活动。
      维权治理共商,联手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川渝比邻地区共同搭建了消费纠纷异地维权平台,联合调解20余起异地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2023年6月,泸州市、叙永县、重庆市江津区消委及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三级联动,跨区域协作,成功调解了一起叙永农户在江津购买灵芝菌种的农资产品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补偿15900元。
      维权资源共享,联合推进消费知识宣传引导。2023年“3·15”期间,联合重庆市璧山区共同发布了“四川省泸州市·重庆市璧山区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制作动漫混剪视频,在“3·15”主题晚会现场推出,以平面及网络媒体为平台进行展播推送;印制十大案例宣传画册6200份,分送重庆璧山及泸州各区县,向两地消费者发放。川渝比邻地区在节假日、法制宣传日、消费重要节点共同发布了消费提示警示。2023年4月,泸州市消委会与重庆市璧山区消委会联合开办了川渝比邻地区(首届)消费维权能力提升培训班,12个川渝比邻地区消费维权战线上的49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叙永县分别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威信县,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泸州市纳溪区、古蔺县消委组织(简称川滇黔“三省八县”)积极构建异地消费维权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消费维权联络员制度和轮值联席会议制度。

    C
    做好宣传引导
    探索建立平台和完善机制
      紧扣中消协年主题,开展好2024·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制定贯穿全年的活动方案,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加强消费维权教育引导。联合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会展局等相关部门及数字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泸州市分行相关企业探索建立预付式消费监管服务平台。继续推进推动川滇黔渝消费维权协作,完善异地消费维权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工作。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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