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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发布 2023 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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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纹身遭遇退款难 市场监管来解烦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7日,某先生在城区一纹绣馆支付了2900元纹身,在只纹了一小部分时,由于该先生临时改变主意不愿意继续纹下去,于是要求商家退款,而商家当时就拒绝了该先生提出的退款要求,表示愿意给先生将纹身做完。无奈之下,该先生进行了投诉。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核实清楚相关情况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了退款。
案例2
购买商品存差异 协调解决获满意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7日,杨先生在船山区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价值4200元的电动三轮车,购买时商家承诺给电动三轮车安装原装车棚,但提车时杨先生却发现车棚颜色和车身不一致,于是认为不属于原装车棚,多次找到商家要求处理,但商家均推诿不予解决。无奈之下,杨先生进行了投诉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
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商家给杨先生更换了原装车棚。
案例3
购买沙发起纠纷 市场监管促和解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8日,唐女士投诉称,2022年她付款4500元,在船山区遂州南路一家具店订购了一套白色沙发,而家具店在近期给她送货时,送去的却是一套米黄色沙发,唐女士一看送去的沙发与她订购的沙发颜色不相符,于是向商家进行反映,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无奈之下,唐女士就进行了投诉,希望相关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
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南津路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即刻对唐女士所反映的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在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后,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案例4
售卖过期食品 退赔还要遭查处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4日,一女士投诉称,6月14日上午她在城区某超市支付8.5元购买一瓶酸奶,回家后发现自己所购买的酸奶已超过保质期3天,认为该超市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风险,于是该女士找到超市要求进行赔偿,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该女士选择了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及时对消费者所反映的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在核实清楚相关情况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通过调解,超市不但作了退货处理,还给予了消费者1000元赔偿。同时,工作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对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案例5
购买平板疑被套 消委介入终退款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20日,一女士反映她在城区某苹果销售店购买了一台平板电脑(苹果i5),裸机价格5888元。购买过程中,销售人员承诺买平板将送无线耳机、音响、外屏外壳和4合1数据线,但付款后发现赠送的产品都是自费产品,总共付款8000多元。女士认为商家涉嫌诱导消费,于是要求店家退款,却遭到商家拒绝。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船山区消委会镇江寺分会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商家在销售过程中确实存在未将相关情况向消费者介绍清楚。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全额退款。
案例6
购买餐桌后反悔 投诉求助获退款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28日,船山区一女士投诉称她在城区某家居商场购买了一套餐桌,当时付款4700元,付款后在她出商场那一刻却又感觉不太合适,于是便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当场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该女士进行了投诉。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船山区消委会南津路分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商家作了退款处理。
案例7
“反向抹零”多收费 餐馆退钱还遭罚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28日,船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城区某餐馆就餐,实际消费的金额是363.5元,而结账时该餐馆确收取了他364元,商家存在多收费用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依据《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查处理,不仅退回了多收取消费者的费用,还对经营者所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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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周代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