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南充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   手机以旧换新套路防不胜防、足浴“霸王”条款充值不退……南充市消委会近日公布2023年“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旨在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旧换新优惠多多 商家套路防不胜防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15日,唐女士到南充市一手机店购买手机,商家宣称只需交988元,即可享受以旧换新的活动福利,通过对活动的进一步了解,唐女士得知,988元为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门槛费用,后续需将银行卡绑定到某平台,通过平台代扣,每天扣取18元,连续扣2年,便可拿最新的、价值9999元的爆款手机,并赠送唐女士价值2000元的自选手机配件,且后续可以补很低的差价置换新机。唐女士没有多想,便支付了商家988元,让店员对手机进行了激活,办理了平台扣费业务,并签定了确认书。但在唐女士回家后打开手机发现,商家所说的平台实为网贷平台,办理的平台代扣业务实为分期贷款,总额达到11638元,唐女士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欺诈消费的行为,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此事,并退还超出手机价值的费用。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南充市消委会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该手机店进行核实。经工作人员了解,消费者所陈述情况基本属实。商家陈述,消费者购买手机的费用代扣平台是消费者自己选择的,通过分期贷款购买手机也是事先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有消费者签字的确认书为证。但工作人员对消费者签字的确认书进行了审查,发现确认书上并没有标注费用总额以及代扣平台名称。且后续南充市消委会又多次接到关于该商家的投诉,投诉内容如出一辙,商家在没有告知消费者平台代扣实为网贷的情况下,擅自为消费者任意选择平台办理了网贷,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工作人员向商家详细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经调解,商家退还唐女士1639元,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同时,商家向其他同样情况的消费者也退还了相应费用,共计4395元。

    足浴“霸王”条款充值不退 消委会助力退回充值费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5日,南充市嘉陵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接消费者投诉后,前往某足浴会馆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结果发现,该足浴会馆以会员卡有“本店对此卡拥有解释权和回收权”的规定,拒绝退还消费者没有用完的充值费用。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发现,该会馆会员卡确实印有“持卡人权益及用卡须知······请持卡消费,本店对此卡拥有解释权和回收权”等字样。该会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涉嫌构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日,嘉陵区消委会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嘉陵区市场监管局。
      【处理过程及结果】
      嘉陵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向足浴会馆负责人作了法律条文讲解,最终促使改负责人为消费者办理退费手续,消费者对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嘉陵区市场监管局随后反馈,该局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该足浴会馆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柯增胜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